上海地铁打架(两名女子发生口角后互殴)

上海地铁打架(两名女子发生口角后互殴)

一、上海地铁一男一女因座位拥挤互殴,在公共场合这种行为是否违法

上海地铁一名男子和女子因为座位拥挤,发生口角,导致殴打在一起,涉事人员是48岁的女子王某和28岁的男子徐某,可以说两位都是成年人发生这样的事情真的不应该,尤其是在地铁这种公共场所上更不应该,因为两个人意见矛盾而互相殴打,因为在公共场合做这样的事情是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共场合对他人进行殴打可能会构成故意伤人罪,因为座位拥挤发生殴打之后,我认为两个人被拘留之后都会进行处罚。但是这名男子相对而言应该理性一点,毕竟这个男性更加年轻,应该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我们在生活当中会遇到很多胡搅蛮缠的事情,在公共场和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因为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到我们生活和工作,由于现在是网络社会,我们在各种公共场合做的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在网络上被公布,那么随之而来的就是舆论的压力,导致我们生活不顺利,工作也有可能丢失,尤其是在破坏社会治安之后,可能会有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和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都有可能被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说我们真的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的话,很有可能会影响我们的孩子,我们的孩子在参军入伍或者入党等等这些方面都有可能受到阻碍,所以说在公共场合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相互殴打都是违法行为,我们在生活当中一定要保持理智,不要因为一些小事而导致自己后悔,还好这次事件没有发生重大的损失,没有导致人员伤亡,可能只是简单地处罚和拘留。生活都不容易,应该互相理解,互相谦让,处理方法应该用科学的方法,而不是使用这种暴力,文明社会当中我们一定要学会用科学的方法处理问题,因为在处理问题的过程当中就会体现一个人的道德和修养。

二、上海地铁上***两名女子发生口角后互殴***警方对其做出了什么处罚


上海地铁打架


警方对两名女子都做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本来真的是很小的事情,都只是口角之争罢了。如果一人都退一步,也不至于把事情闹得这么大。理解现在每个年轻人的生活压力都很大,但有时退一步是放过自己也是放过他人。

这件事情发生在上海的16号地铁上,其中一名女子20出头的年纪,另一名女子30岁。两人的衣着打扮都很考究,表面上看怎么都不会想到是会真正动粗的人。

地铁上的拥挤和推搡这都是难免的,尤其是在人多的时候,谁也不是故意的,需要多一点的谅解和包容。但是两名女子就因为这件事情上升到口角,然后又从口角上升到了打架。

在两人动手期间,其实周边有不少人都在劝架,也有不少人在想办法将两人分开。但是两人毫不想让,没有一方有做出礼让的动作,或者是有退让的意思。最终是在车上多名乘客的帮助下,才将两人真正分开。

地铁上出现打架事件这已经不是第一起了,之前在广州地铁上也发生过很严重的打架事件。事件的起因都很简单,无非就是围绕“让座”发生的。

都说让座是美德,但是现在关于要不要让座也出现了很多不同的声音。如果强制要求年轻人要让座,那的确是有些道德绑架。老人家没有办法长期站着,但也应该理解年轻人上了一天班也很辛苦。

尤其是在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城市,许多年轻人住得远,每天上下班在地铁上要花2个小时以上。年轻人一旦起身让座了,那就意味着可能这回家一个多小时的路途都要站着。

所以,让座这件事情,让是情,不让是理。地铁本就拥挤,难免磕磕碰碰,都需要大家多一些包容,万事以和为贵。

三、上海地铁打架是怎么处理的


上海地铁打架


法律分析: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若致对方轻伤以上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四、上海地铁1号线两男子互殴,这种行为在法律中如何定性

在法律上,他们两个只属于打架斗殴行为,目前两人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件也正在审理之中,然而双方因为一些琐事,在车厢里面发生争执,这种打到一起,但是其中有一点非常值得关注的就是,如果他们两个在车厢里面打架而引发了一些公共安全事故的话,那么他们就不是单纯的打架斗殴了,应该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因为他们的打架的方式会涉及公共安全,所以他们打架如果造成这种事故的话,那么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而打架斗殴与危害公共安全罪。两者在量刑上面有非常大的区别,目前他们俩人只是双方因琐事打架斗殴,依我看来,之后会对双方的伤势进行一个鉴定。

所以后续定罪还要看这个鉴定,比如说一方对另外一方造成轻伤或者重伤,很有可能就是定故意伤害罪,如果双方都没有受到伤,或者只有轻微伤,那么双方可能会与打架斗殴之类的罪名进行处罚。但是如果是判处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话,那么这个量刑就要好几年了,毕竟这是非常严重的事情,因为他们两个人的打架斗殴,影响到车厢内所有乘客的人身安全。

所以我认为双方发生之后更多的是一些小事情,两人都是乘客,可能本来就互不相识,因为小事情大打出手,这又是合并的,而且两个人一个是46岁,一个是49岁。在这个年龄是属于上有老,下有小,一个家庭的责任正在肩上。扛着这个责任却要进去服刑,是给家里面非常大的压力。所以有时候发生事情好好说话,不要把情绪放进去,那么就不会出现什么事情了,毕竟事情很小情绪很大,才是造成冲突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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